工信部日前發布《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全面提高廢鋼加工行業門檻,其中要求新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年廢鋼鐵加工能力必須超過15萬噸,以及相關廠區面積至少3萬平方米,土地使用租用合同至少15年,作業場地至少1.5萬平方米。
到2014年底,改造及擴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年廢鋼鐵加工能力應超過10萬噸,以及廠區面積至少2萬平方米,土地使用租用合同至少15年,作業場地至少1萬平方米。新建及改擴建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加工生產系統綜合電耗每噸廢鋼鐵應低於30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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