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再生水價格管理辦法出臺
《成都市再生水價格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再生水指城市工業、生活污水等經過紫外線消毒器、水箱自潔消毒器、紫外線殺菌器、水箱消毒器、自潔消毒器污水消毒設備等一系列深度處理能二次利用的回用水。一般再生水滿足景觀水回用標準就可以用于景觀,滿足農業灌溉標準的回用水可用于農業灌溉。成都市發改委稱成都再生水價格將實行政府定價,并針對再生水不同使用類型將進行分類計價。
《成都市再生水價格管理辦法》指出,再生水(回用水)是指城市工業、生活污水等經過紫外線消毒器、水箱自潔消毒器、紫外線殺菌器、水箱消毒器、自潔消毒器污水消毒設備等一系列深度凈化處理后,水質指標低于城市給水中飲用水水質指標,但高于污染水允許排入地面水體的排放標準;同時又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水質標準,并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這里的一定范圍內,主要包括工業回用、農田灌溉、園林綠化、道路保潔、環境補水、汽車沖洗等工農業和市政雜用以及生活雜用等方面。
《成都市再生水價格管理辦法》規定,再生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并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然后再針對再生水不同的使用類型進行分類計價。而據介紹,再生水價格的制定會按成本補償及微利經營的原則制定。
成都市五城區(含高新區)范圍內再生水價格由成都市發改委依法制定;成都市其他各區(市)縣范圍內的再生水價格,由當地的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報成都市發改委備案。《成都市再生水價格管理辦法》特別指出,再生水的其利潤率應低于自來水行業平均利潤率,本區域內再生水價格應低于當地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再生水,就是污水通過一級+二級+紫外線消毒器、水箱自潔消毒器、紫外線殺菌器、水箱消毒器、自潔消毒器污水消毒設備等一系列深度處理后達到再生回用標準的水,成為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