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型屋頂驗收規范4.0.6拱板吊裝前,應在地面上將若干塊預先組成吊裝單元。吊裝單元吊裝前,應在屋蓋結構兩側的支座上標明每一吊裝單元的就位位置。吊裝完成后,屋蓋結構兩側縱向長度的偏差不應超過屋蓋設計長度的土0.1%。4.0.7拱板吊裝完成后,屋脊任意20m長度范圍內的高度差不應超過50mm或0.10%屋蓋長度(取兩者中較大值)。4.0.8拱板吊裝完成后,屋蓋結構端面的垂直度偏差不應超過土1.0%矢高。4.0.9拱板間的機械咬合鎖邊連接必須平滑牢固,不得出現局部翹起,以保證結構整體工作(圖3)。為在屋蓋上布線、吊掛物件而設置的縫內鎖扣件,其承載力不應小于2.5倍懸掛荷載,且位置應正確。4.0.10當采用埋人式支座構造時,拱板在混凝土中的最小埋深不應小于50mm。 在完成拱板吊裝并經檢驗合格和做好隱蔽工程記錄后,應盡早澆灌后澆混凝土。4.0.11壓型鋼板拱形屋蓋結構在壓型、鎖邊、吊裝過程中,彩色涂層不應出現單塊面積大于200mm<2或總面積大于0.05%屋蓋表面積的損傷。在涂層損傷處,應采用原裝的同色油漆重新保護。4.0.12屋蓋結構完成后,應盡快按設計要求封閉拱形山墻。如不能及時封閉,則應采取有效的抗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