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車車型、品種、產量的發展,為罐車的技術規范、標準的逐步完善創造了條件:
80年代初,我國尚沒有專門的罐車系列標準,處于無標準可循的局面。
化工部率先組織北京金屬結構廠起草了HG5《液化氣體槽車技術條件》;
交通部聯合公安部頒布了GB7258-1987《機動車安全遠行技術條件》;
機械部于80年代中期頒布了ZB/T50001-1987《專用汽車定性試驗規程》;
國家機械局90年代中期頒布了QC/T252-1998《專用汽車定性試驗規程》、替代ZB/T50001-1987;
原勞動部曾廣雄工程師于1993年牽頭組織編寫了《液化氣體罐車安全監察規程》,于1994年頒布實施,沿用至今;
罐車規范、標準系列的雛形逐步形成。
國家壓力容器標準化委員會移動式壓力容器分技術委員會成立后,罐車的標準編制走上了系統的軌道:
2005年出版了GB/T19905-2005《液化氧化罐車》;
2007年出版了JB/T4783-2007《低溫氣體罐車》。
校準法規體系體現了一個國家的管理水平,或者一個行業的技術水平。先進的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實施,必然促進產品的優化。新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含罐車、罐箱)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已經在組織編制之中,它將取代《液化氣體罐車安全監察規程》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