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管理難度較大
動力鋰電池回收復雜,專家建議要由專業回收機構進行處理
早在2003年發布的《廢蓄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就明確規定,充電電池和扣式電池的制造商、進口商和使用充電電池或扣式電池產品的制造商等,應當承擔回收廢充電蓄電池和廢扣式電池的責任。
而日前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第一次明確了責任主體,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梯級利用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四者承擔不同的責任,并對廢舊動力電池的收集、分類、貯存、運輸、梯級利用、再生、監督管理等環節都作出規定。
目前動力電池以鋰離子蓄電池和鎳氫電池為主。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的生產、消費過程中,會涉及到電池生產企業、整車企業以及消費者。蓄電池生產企業負責生產蓄電池及相關系統,并按照整車企業需求進行組裝;整車企業負責將蓄電池組建裝配到汽車上并進行必要的調試。
而處理廢舊鋰電池則需要放電、拆解、粉碎、分選、外殼回收、酸堿萃取等步驟,其專業性不是現有鋰離子生產企業和整車企業單方面能夠達到的。
通過回收得到的動力蓄電池,可能是來自不同廠家、不同車型的不同規格、不同型號,其成組和串并聯的方式,并不相同。即使同樣品牌同規格的蓄電池,由于使用一段時間后,其內阻、容量、自放電、電極表面狀態等也會產生較大的差異。如此雜亂的電池用到一個大規模的儲能項目上,其蓄電池管理的難度可想而知。
為此,有專家表示,鑒于動力鋰電池回收處理的程序較為復雜,最好是由專門的蓄電池回收機構進行回收再處理。電動汽車報廢鋰電池回收與再利用是一個全新的行業,無論是汽車企業還是電池企業參與其中,都將面臨諸多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