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新能源轎車廢舊動力蓄電池標準征定見
1月8日從工信部得悉,工信部就《新能源轎車廢舊動力蓄電池歸納運用標準條件》和《新能源轎車廢舊動力蓄電池歸納運用職業標準布告辦理暫行辦法》征求定見,旨在加強新能源轎車廢舊動力蓄電池歸納運用職業辦理,標準職業發展,推動廢舊動力蓄電池資本化、規;⒏咧祷\用。
標準規則,本標準條件中動力蓄電池是指為新能源轎車動力系統提供能量的蓄電池,首要包含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和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超級電容等其他新能源轎車動力蓄電池可參閱本標準條件履行。
標準著重,本標準條件中歸納運用是指對新能源轎車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多層次、多用途的合理運用進程,首要包含梯級運用、資本再生運用、原材料能量收回運用等;歸納收回率是指對廢舊動力蓄電池按必定出產程序收回的主要元素分量除以原動力蓄電池中對應元素分量的百分數。
標準指出,新建、改擴建廢舊動力蓄電池歸納運用公司應挑選出產自動化效率高、能耗目標領先、環保合格和資本歸納運用率高的出產設備設備。具有滿意耐腐蝕、鞏固、密閉、防火、絕緣特性的專用分類搜集貯存設備;具有安全防護東西、余能檢查、放電、機械化或自動化拆解、破壞篩分、鍛煉等歸納運用設備;并具有有毒有害氣體、廢水廢渣處理等環境保護設備,以及必備的安全消防設備等。以上設備設備需契合國家、職業相關規則請求,禁止運用高能耗、低效率的設備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