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蓄電池重復充放循環修復2次以后,蓄電池容量無明顯上升或仍為0V左右低壓,這種蓄電池一般有短路存在,或活性物質嚴重脫落軟化,嚴重不可逆硫酸鹽化等,無法修復,應作報廢處理。對符合要求者可以繼續使用的蓄電池,但應在恒壓15V/只的充電條件下,抽盡流動的電解液,擦干凈友聯蓄電池表面,安上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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