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紙和紙板耐折度的測定 GB/T 2679 5一1995
(MIT耐折度儀法 )
代替 GB2679.5-81
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5626-1978《紙— 耐折度的測定》中的MIT方法部分。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MIT耐折度測定儀測定紙和紙板耐折度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厚度小于 1.00mm的紙或紙板。
2 引用標準
GB/T45。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GB/T10739 紙漿、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3 術語
耐折度是指紙或紙板在一定張力下所能承受往復1350的雙折次數,以往復折亞的雙折次數或按以10為底的雙折次數對數值表示。
4 儀器
耐折度應用符合下列要求的MIT式耐折度測定儀進行測定。
4.1 可調節彈簧張力的夾頭,彈簧張力4.91^-14.72N。每加9.81N的張力,彈簧壓縮至少17mm.
4.2 折疊角度 1350士20,折疊速度 175士10次/min,
4.3 折疊頭的寬度為19士1mm,折口的圓弧半徑0.38士0.02mm,
4.4 折疊頭夾縫的距離為0.25,0.50,0.75,1.00mmo
4.5 折疊頭旋轉偏心引起的張力變化不大于。.343N(35gf),
4.6 彈簧張力桿摩擦力不大于0.245N(25gf),
4.7 儀器各折疊頭應和主機進行精密的配合,不得偏斜錯位.
5 取樣及處理
按GB/T450規定取樣,把所取試樣放在符合GB/T10739規定的大氣條件下處理平衡后切取寬15士。.1mm,長度不小于140mm的縱、橫向試樣至少各10條,并在該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
6 試驗步驟
6.1 校準儀器水平,調節所需的彈簧張力并固定。常規試驗選用9.81N彈簧張力,根據要求也可采用4.91N或14.72N彈簧張力。選擇試樣厚度所需的折疊夾頭。將試樣垂直地夾緊于折疊頭兩夾具間,開彈簧固定螺絲,觀察彈簧張力指針是否在所需的位置上,如有位差再重新調整。啟動儀器,開始往復折疊至試祥折斷。應注意一半試樣先向正面折疊,一半試樣先向反面折疊。讀取折斷時計數器的指示值。計數器清零,進行下一試驗。
6.2 重復上面的試驗程序,縱橫向各測試 10條試樣。
6.3 分別計算各測定值的雙折次數平均值或以10為底雙折次數對數值的平均值。
7 試驗結果(以10為底雙折次橄對數值)的精密度
7.1 重復性(同一實驗室):耐折度值約為1.5時,重復性約為8%,耐折度值約為3.5時,重復性約為2%.
7.2 再現性(實驗室間):耐折度值約為1.5時,再現性約為10YO,耐折度值約為3.5時,再現性約為4%0
7.3 如不嚴格執行本標準的各項規定,有可能達到上述兩倍的誤差。
8 實驗報告
GB/T 2679.5一 199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總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天津市造紙技術研究所負責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