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記者了解到:依據《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等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每年對民用戶用氣設施進行一次入戶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告知用戶并進行整改;同時,我市住建局要求入戶安檢務必實現100%全覆蓋。多年來,天然氣使用設施的安檢工作得到了廣大市民的配合與支持,但仍然有少部分用戶因私接管道或其他原因不配合,甚至拒絕入戶進行安全檢查現象。對此,相關專家指出:天然氣使用設施如不定期進行安檢,必定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因為稍有不慎就會發生燃氣泄漏等安全事故。而一旦發生事故,勢必對自家和周圍鄰居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帶來不可預測。 6月30日,依據《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湛江新奧燃氣公司在市住建局的指導和支持下,專門對拒絕安檢的霞山某小區一住戶實行停止供氣的強制手段,依法對其家庭停止供氣。據介紹,去年12月份以來,新奧公司多次預約該用戶進行天然氣使用設施安檢,然而均遭到拒絕,其間新奧公司工作人員還分別通過發函、請小區物業人員上門做工作等均未成功。 湛江新奧燃氣公司表示:為保證用戶安全用氣,該公司繼續聯合政府主管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大宣傳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持續加強對拒絕入戶安檢的用戶進行專項治理,杜絕天然氣使用不安全行為和對安檢抵觸行為,以保證廣大市民的安全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