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系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符合如下標;
● JIS C 8707-1992 陰極吸收密封固定型鉛蓄電池標準
● JB/T8451-96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行業標準
● YD/T 799-2002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
● DL/T 637-1997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
山特電池 特性;
● 免維護(壽命期內無需加酸加水)。
● 使用嚴格的生產工藝,單體電壓均衡性佳。
● 采用特殊板柵合金,抗腐蝕性能及深循環性能好, 自放電極小。
● 吸附式玻璃纖維技術使氣體復合效率高達99%且內 阻低,大電流放電性能優良。
電池容量是指電池儲存電量的數量,以符號C表示。常用的單位為安培小時,簡稱安時(Ah)或毫安時(mAh)。
電池的容量可以分為額定容量(標稱容量)、實際容量。
。1)額定容量
額定容量是電池規定在在25℃環境溫度下,以10小時率電流放電,應該放出最低限度的電量(Ah)。
a、放電率。放電率是針對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分為時間率和電流率。
放電時間率指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放電至放電終了電壓的時間長短。依據IEC標準,放電時間率有20,10,5,3,1,0.5小時率及分鐘率,分別表示為:20Hr,10Hr,5Hr,3Hr,2Hr,1Hr,0.5Hr 等。
b、放電終止電壓。蓄電池以一定的放電率在25℃環境溫度下放電至能再反復充電使用的最低電壓稱為放電終了電壓。大多數固定型電池規定以10Hr放電時(25℃)終止電壓為1.8V/只。終止電壓值視放電速率和需要而夫定。通常,為使電池安全運行,小于10Hr的小電流放電,終止電壓取值稍高,大于10Hr的大電流放電,終止電壓取值稍低。在通信電源系統中,蓄電池放電的終止電壓,由通信設備對基礎電壓要求而定。
放電電流率是為了比較標稱容量不同的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而設的,通常以10小時率電流為標準,用I10表示,3小時率及1小時率放電電流則分別以I3、I1表示。
c、額定容量。固定鉛酸蓄電池規定在25℃環境下,以10小時率電流放電至終了電壓所能達到的額定容量。10小時率額定容量用C10表示。10小時率的電流值為C10/10
其它小時率下容量表示方法為:3小時率容量(Ah)用C3表示, 在25℃環境溫度下實測容量(Ah)是放電電流與放電時間(h)的乘積,閥控鉛酸固定型電池C3和I3值應該為
C3=0.75 C10(Ah)
I3=2.5 I10(h)
1小時定容量(Ah)用C1表示,實測C1和I1值應為C1=0.55 C10(Ah)
I1=5.5 I10(h) 特UPS電池(山特蓄電池)鉛酸蓄電池安裝要求
使用前檢查電池外觀有無裂紋,破損,漏液現象,
一經發現應及時查找原因或進行更換。
電池應安裝在遠離火源,熱源(大于2M)的地方,
有良好的排氣通風條件,應確保電池運行的環
度在15-25度。使得電池有較長的使用壽命。
充電電流電壓,時間必須按廠家規定執行,電池避
過放電。
搬運,安裝,使用過程中應避免電池正,負極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