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德國陽光電池產品質量標準及注意事項
德國陽光電池浮充運用時,應確保每個單體電池浮充電壓2.23V(25℃),當環境溫度不在25℃時,應按規則進行調整,德國陽光電池浮充運用時,電池單體電壓不得低于2.18V,不然,
陽光蓄電池需均衡充電。
德國陽光電池循環運用時,終止電壓最低為1.80V/單體,放電后選用恒壓限流充電,充電電壓為2.40V/單體(25℃),最大電流不大于0.2C10A;主張選用0.1C10A,恒壓充電值2.40V;當溫度高于25℃時,充電電壓應相應下降,避免形成過充,當環境溫度低于25℃時,充電電壓應進步,以避免充電缺乏,一般下降或進步的起伏為每改變1℃每個單位增減0.004V。
德國陽光電池維護簡略:充電時電池內部發作的氣體底子被吸收還原成電解液,底子沒有電解液減少。持液性高:電解液被吸收于格外的隔板中,堅持不活動狀況,所以即便倒下也可運用。(倒下超越90度以上不能運用)安全性能優越:由于極端過充電操作失誤致使過多的氣體時能夠放出,可用蒸餾水重復沖刷潔凈加電解液充電試試。
德國陽光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若放電后
陽光蓄電池放置時刻太長,不然將影響電池容量的徹底康復,電池不用時,應按循環運用充電辦法將陽光蓄電池組充滿電,在低溫、枯燥、通風、清洗的環境中貯存,并將電池與電池間的串聯連接線撤除,禁止充電缺乏,假如浮充電壓設定值過低或沒有按照規則的電池運轉溫度進行溫度補嘗,將形成電池組長時間欠充,電池硫酸鹽化及容量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