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M生產技術 15515791938 楊先生,聚丙烯酰胺溶液的粘度隨高聚物分子量的大而大,這是由于高分子溶液的粘度由分子運動時分子間的相互作用產生。當聚合物相對分子約為106時,高分子線團開始相互滲透,足以影響對光的散射。含量稍高械纏結足以影響粘度。含量相當低時,聚合物溶液可視為網狀結構,鏈間機械纏結和氫鍵共同形成網的節點。含量較高時,溶液含有許多鏈-鏈點,使高聚物溶液呈凝膠狀。因此,高聚物相對分子越大,分子間越易形成鏈纏結,溶液的粘度越大。
15投加量的確定聚丙烯酰胺投加量要以溶液澄清為,適量加入,過多不但效果不明顯,且造成消耗加,同時影響葉濾機的通過能力。聚丙烯酰胺一次配制濃度也不宜過高,過高的話聚丙烯酰胺與堿水混合不均,聚丙烯酰胺水解反應不充分,影響絮凝效果。
聚丙烯酰胺投加量的多少主要是根據溶出赤泥量及沉降效果而定,赤泥量大相應的聚丙烯酰胺用量會加,但是配制對聚丙烯酰胺沉降效果影響較大,采用合理的配制能沉降效果,還大大聚丙烯酰胺消耗量,有利于沉降的通過能力。
16綜合用途水處理領域。
PAM在水處理工業中的應用主要包括原水處理、污水處理和工業水處理3個方面。在原水處理中,PAM與活性炭等配合使用,可用于生活水中懸浮顆粒的凝聚和澄清;在污水處理中。PAM可用于污泥脫水;在工業水處理中,PAM主要用作配方藥劑。在原水處理中,用有機絮凝劑PAM代替無機絮凝劑,即使不改造沉降池,凈水能力也可20%以上。工業廢水處理,特別是對于懸浮顆粒、較粗、濃度高、粒子帶陽電荷,水的PH值為中性或堿性的污水、鋼鐵廠廢水,電鍍廠廢水,冶金廢水,洗煤廢水等污水處理,效果優良。在污水處理中,采用PAM可以加水回用循環的使用率。
石油采油領域。在石油開采中,PAM主要用于鉆井泥漿材料以及采油率等方面,廣泛應用于鉆井、完井、固井、壓裂、強化采油等油田開采作業中,具有粘、降濾失、流變調節、膠凝、分流、剖面等功能。目前我國油田開采已經步入中后期,為多佳采收率,油水流速比,使采出物中多佳含量。我國由于特殊的地質條件,大慶油田和勝利油田已經開始廣泛采用聚合物驅油技術。
造紙領域。PAM在造紙領域中廣泛用作駐留劑、助濾劑、均度劑等。它的作用是能夠紙張的,漿料脫水性能,纖維及填料的留著率,原材料的消耗以及對的污染等。PAM在造紙中使用的效果取決于其平均分子量、離子性質、離子強度及其它共聚物的活性。非離子型PAM主要用于紙漿的濾性,加干紙強度,纖維及填料的留著率;陰離子型共聚物主要用作紙張的干濕強劑和駐留劑;陽離子型共聚物主要用于造紙廢水處理和助濾作用,另外對于填料的留著率也有的效果。此外,PAM還應用于造紙廢水處理和纖維回收。
紡織領域在紡織工業中,PAM作為織物后處理的上漿劑、整理劑,可以生成柔順、防皺、耐霉菌的保護層。利用它的吸濕性強的特點,能紡細紗時的斷線率;PAM作后處理劑可以防止織物的靜電和阻燃;用作印染助劑時,PAM可使產品附著牢度大、鮮艷度高,還可以作為漂白的非硅高分子劑;此外,PAM還可以用于紡織印染污水的凈化。
其他領域在采礦、洗煤領域,采用PAM作絮凝劑可促進采礦、洗煤回收水中固體物的沉降,使水澄清,同時可回收有用的固體顆粒,避免對造成污染;在制糖工業中,PAM可加速蔗汁中細粒子的下沉,促進過濾和濾液的清澈度;在養殖工業中,PAM可水質,加水的透光性能,從而水的光合作用;在凈水工業中,PAM可用作分離素的絮凝劑、用作藥片的賦型粘接劑以及工藝水澄清劑等;在建材工業中,PAM可用作涂料稠分散劑、鋸石板材冷卻劑以及陶瓷粘接劑等;在農業上,PAM作為高吸水性材料可用作土壤保濕劑以及種子劑等。在建筑工業中,PAM可以強石膏水泥的硬度,加速石棉水泥的脫水速度。此外,PAM還可用作天然或合成皮革的保護涂層以及無機肥料的造粒助劑等。
洗煤池投加陰離子聚丙烯酰胺的數量是一個很講究的課題。如果加量過大的話,就造成了浪費,如果加量不夠的話,就多佳凈水生效果,因此正確合理的使用量應該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比例,即1、2斤的酰胺,可以使用1000斤的水。按照這個指標,在正常情況下,都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內,成功的將煤炭和水進行分離,分離之后將表層的清水放出去,然后就留下了池子底部的煤泥,經過晾曬和烘干,就可以當正常的煤使用。
17發展趨勢聚丙烯酰胺行業今后發展:
盡管全球聚丙烯酰胺市場在2009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呈現衰退跡象,但2011年今后將逐漸回暖,到2015年,市場規模將達到25.1億美元。市場發展的主要動力來自于下業的復蘇、行業環保政策要求與產品相關的技術服務帶來的利潤以及新興市場的快速成長等。
對于高污染企業來說,今后必須要掏錢買一份了,保監會和環保部聯手下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強制投保企業范圍。19日保監會就此召開發布會,強調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不是幫污染企業花錢消災的。 明確強制投保企業范圍 根據新下發的《指導意見》,強制投保企業的范圍一是涉重金屬企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和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機器制品企業等,二是按地方有關規定已被納入投保范圍的企業,三是其他高環境風險企業,國家鼓勵石化行業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等化工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 保監會財產監管部副主任董波說,早在2007年,就有相關指導意見,但過去是企業自愿參加,如今劃定強制范圍。根據這一《指導意見》,強制范圍的企業如果不能提供環境污染責任險的保單,不僅環評、項目審批會受影響,而且相關部門還會將未投保信息提供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企業貸款也會受影響。 目前,我國已經在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試點,投保企業達2000多家,承包金額近200億。不過公司對于環境污染責任險的積極性并不高,有不少公司抱怨,投保企業都容易發生環境污染,理賠多,承保風險大。他們呼吁可以象對待農業險一樣,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建立補償機制。 是為了更好治污 近段時間來,關于是否存在地下排污的新聞在網上受到關注,再次顯示出公眾對化學品污染等環境問題的高度重視。同時,很多人也擔心,推出環保強制險之后,污染企業是否就會仗著有公司的賠付而更加有恃無恐呢?日前,保監會的負責人在新聞通氣會上對環作了相關解讀。 環境是大家都關注的重點,今年兩會期間,多位全國政協委員遞交了環境責任險的相關提案。民革提案呼吁,開展環境責任險立法研究工作,改變以往污染事故發生后企業污染、群眾受損、買單的狀況。但是也有很多質疑的聲音,很多人擔心,一旦強制污染企業買了環,這樣想到出事之后有了的賠付,污染就變成合法化了。 面對質疑,保監會產險部副主任董波表示,推出這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是想通過機制來增強對潛在的環境污染企業的經濟制約,環境污染責任險將通過價格和杠桿兩種機制來引入第三方制約。第二,同時通過機制對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使得受害者及時得到經濟賠償,這樣能更好地保護第三方受害者。董波認為,絕不是說一些企業因為花了錢就放松了對環境污染的關注、放松了投入,而恰恰是通過這個制度來監督企業,讓企業增強生產意識,盡可能減少這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不會企業因為買了就對環境污染不管不顧,而企業在承保過程中,是要綜合評估這個企業風險的。對于生產意識比較差、生產設備比較落后,以及相應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可能會拒保。這樣與環保部門密切配合,會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也會使得受害的第三方能及時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