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要無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蝕性氣體,禁止向爐膛內直接灌注液體熔解金屬,經常保持爐膛內清潔。 二時爐膛溫度不得超過爐溫,也不得在額定溫度下長時間。實驗中,人不得離開,隨時注意溫度變化,如發現異常,應立即斷電,并由人員。 三時爐門要輕關輕開,以防損壞機件。坩堝鉗放取品時要輕拿輕放,以保證和避免損壞爐膛。 四溫度超過600度后不要打開爐門。等爐膛內溫度自然冷卻后再打開爐門。 五實驗完畢后,品退出加熱并關掉電源,在爐膛內放取品時,應先微開爐門,待品稍冷卻后再小心夾取品,防止。 六加熱后坩堝宜轉移到干燥器中冷卻,放置緩沖耐火材料上,防止吸潮炸,裂,后稱量。
編輯
須知編輯1、通電前,先檢查有否符合,控制器上等螺絲有否松落現象。2、稱試放與爐內,并關閉爐門,打開電爐;3、將控制器上拔至“設定”位置,設定試驗溫度;4、設定完成后拔回至“測量”位置,電爐開始升溫,此時儀表由綠指示燈顯示;5、時間到后關掉電爐,待冷卻后取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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