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焦爐為了實現績效創A的目標,除了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運輸等環保治理外,其監測監控系統必須進行全面有效的設計。以下是常規焦爐監測監控系統設計的關鍵技術和要求:
1、焦爐煙囪(含熱備煙囪)、裝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千法熄焦地面站、篩焦地面站和煤氣發電鍋爐等均安裝CEMS;酚氰廢水處理站廢氣集中處理裝置排放口安裝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NMHC-CEMS);采用氨法脫硝或脫硫的設施應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安裝氨排放連續監測系統;CEMS、NMHC-CEMS和氨排放連續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并接入分布控制系統(DCS);每月有效數據95%以上時段小時均值滿足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2、建立分布式控制系統(DCS),點位應當包括焦爐、旁路煙筒、裝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煤氣控制中心、煤氣凈化、煤氣管網、煤氣放散系統、苯和焦油儲槽等生產設施及廢氣治理設施。
4、在廠區內主要產塵點周邊(轉運站、煤塔頂、篩焦樓等落料點、料場)設置TSP濃度監測儀;卸煤、裝焦場所出入口、焦爐和焦爐區域、廠內道路路口和長度超過200米的道路中部設置空氣微站,監控PM2.s、PM1o和TSP等管控情況,并接入無組織排放管控治平臺;在煤氣凈化、化產品回收及污水處理站工序主導風向上風向、下風向兩個方向布設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及氣象參數(風向、風速)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并接入管控治平臺。
5、廠界無組織排放VOCs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3/2322-2016)要求,在廠界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四個方位距離排放源最近點位加裝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非甲烷總烴濃度不超過2.0mg/m3),在廠界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四個方位距離排放源最近點位加裝非甲烷總烴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東、南、西、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八個方位安裝PM2s、PMro、TSP及氣象參數(風向、風速)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并接入超低排放一體化管控治平臺。